据中国证券报等媒体报道,从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5月10日起,南京调整新房限售政策。对于预售商品房,限售时间从原来的办理产权证满3年,调整为合同备案日期满3年。对于现售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二手房)仍按产权证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对此,财经网致电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但一直处于忙线状态未能接通。
根据南京2017年5月发布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此前于4月12日,南京市溧水、六合两区放松楼市限购,外地户籍在该区域购房无需提供社保及个税证明。
此外,5月11日南京日报消息称,南京市首套房和二套房房贷利率再次下调,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低至“4”字头,在4.8%-4.9%左右;二套房的贷款利率约在5.2%—5.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