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执业注册会计师年检(北京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年检)
各地注协围绕中注协通知要求,将清理不合格注册会计师作为年检重点,突出关注中小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任职资格的持续性,关注涉及投诉举报的事务所、新设立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专职执业情况、职业道德和职业胜任能力等
近日,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完成2018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
2018年1月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任职资格检查(下称“年检”)工作全面启动。从3月底开始,各地注协陆续在当地协会网站和当地媒体上发布第一批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4月份,各地注协陆续上报年检汇总统计表及总结材料。6月份,各地注协对暂缓检查人员进行逐一检查。8月份,中注协汇总各地注协年检公告在中注协网站公示。至此,2018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年检结果显示,2018年全国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共104403人,通过年检的101098人,年检通过率为96.83%。未通过年检的3305人,包括:因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等原因被撤销、注销的有2369人,不予通过率2.27%。其中,受刑事处罚的2人,未专职执业的470人,自行停止执业满一年的195人,其他原因(身体原因、个人愿望等自愿退出行业或者去世)的1693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7人,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2人。因未完成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等原因暂缓年检936人,暂缓检查率0.90%。总体来说,2018年年检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突出重点密切关注专职执业
各地注协紧密围绕中注协通知要求,将清理不合格注册会计师作为年检重点,突出关注中小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任职资格的持续性,关注涉及投诉举报的事务所、新设立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专职执业情况、职业道德和职业胜任能力等,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把关。
各地注协实地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社保参保证明、业务报告及相应工作底稿等。
比如,北京注协对2016年、2017年两年新成立的45家事务所以及7家外省事务所在京分所共52家事务所、235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实地检查。河北、江西注协对2017年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实地检查。辽宁、河南注协对2017年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涉及投诉举报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实地检查。上海注协根据检查重点,对现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后,确定对24家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江苏注协重点关注年龄大且出具报告过多的注册会计师,组织专门力量逐个上门走访,与注师面对面沟通,通报其出具报告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撤销、整改、重点监管等处理决定。浙江注协重点对2017年新设立、受到行业惩戒、被投诉举报等相关事务所进行实地核查等。
以点带面提高综合效率
结合《通知》中关于请各地注协提醒事务所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相关信息项目进行填报、完善,并及时提交财务报告的要求,各地注协以年检为抓手,积极带动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包括行业管理信息更新、执业质量检查、综合评价信息填报,以及行业信息数据的收集等。
比如,山西注协利用群发短信等形式要求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认真核对行业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及时更正、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吉林注协结合年检工作,补充完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股东)等相关信息。福建注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将注册会计师年检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数据的填列相结合,核实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河南注协核对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要求事务所将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与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信息实行一致性审核,调整、补充、更正有关信息,及时完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等的基本信息。湖南注协还以年检工作为平台,将事务所2017年业务收入前50家排名工作、执业报告防伪标识实施工作、会费缴纳工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工作、注册会计师换发新证等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同时对年检材料中申报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信息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进行了核对,凡核对不相符的均进行电话落实,并及时更新信息。
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为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各地注协真抓实干,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为提高检查工作质量提供保证。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方便会员年检。坚持为注册会计师服务,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服务,是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各地注协采取多项措施,以方便、实用为原则,大力开展服务会员工作。
天津、海南注协针对错过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在年检期间组织办班,为其补足课时,协助其完成后续教育并准予通过年检。河北注协专门制定了年检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制作年检工作指示牌,并就年检工作向事务所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广泛接受意见和建议。浙江注协结合落实省财政厅“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的相关精神,在总结去年第一次试行上门办年检的基础上,继续推行“服务上门、就近检查、现场换证”年检方式,简化年检程序,大大方便会员年检。
二是与财政部门协同协作,强化年检效果。目前,各地注协注册部与行业监管、培训、财务等部门已经形成相互合作的固定工作模式,而当地注协与财政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也在不断加强。安徽注协与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协同配合,以年检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清挂名”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河南注协与会计处联合,组成实地核查小组,将新所、小所作为重点,对年检核查中发现的股东设立条件不够的部分事务所,及时提交会计处予以处理,督促事务所整改完善。
三是善始善终,加强年检后续工作。为规范行业执业秩序,加强执业队伍建设,地方注协进一步加大检查工作的后续管理与跟进力度。各地注协按要求充分利用年检结果,扩大行业宣传和公告效应,保证检查结果完全透明和公开,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例如,云南注协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年检结果发布到省注协门户网站,同时印制年检特刊,发送到工商、国资等部门,为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理性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提供参考。
本文转自中国会计报,业天勤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