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8月)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其中,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中,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其中,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王传兵,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王洋洋,201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庆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秉持客观、公允、公正的态度,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任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能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按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证明文件;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2-035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其快速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该事项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湖北丰乐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财务资助将按照资金使用市场化原则,随市场实际变化进行调整,按月结算收取资金使用费,同时,公司将严格监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期收回。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丰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钟祥市胡集镇桥垱村一组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王多斌
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
主要经营范围: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销售;化肥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乐农化”)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丰乐为丰乐农化控股子公司;湖北楚丰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资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银行贷款及担保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丰乐银行贷款余额4,180万元,以土地、房产及机械设备为抵押担保。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湖北丰乐总资产34,383万元,负债总额23,427万元,净资产10,9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691.92万元,净利润473.3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湖北丰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少数股东湖北楚丰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其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少数股东将其持有的湖北丰乐49%股权质押给丰乐种业。
截至2021年底,公司对湖北丰乐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842.01万元。湖北丰乐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经查询,湖北丰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的财务资助额度,湖北丰乐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对湖北丰乐财务资助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9,000万元。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向湖北丰乐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湖北丰乐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时,为进一步防范风险,湖北丰乐少数股东将持有的湖北丰乐49%股权质押给丰乐种业。
五、董事会意见
湖北丰乐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湖北丰乐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做好风险识别和预防,遇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所提供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且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丰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对湖北丰乐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处于可控范围内,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和贷款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9%;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2–030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9,629,897.9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62,989.80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390,489,294.48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实施的上年利润分配8,771,642.58元、三供一业资产移交减少未分配利润4,489,033.74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4,895,526.32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614,014,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280,299.60元(含税)。
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基于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股票代码:000713 编号:2022-03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拟对部分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40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2021年底对应收款项、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经对有关资产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和识别,依据减值测试结果,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408.7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经对有关资产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和识别,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408.7万元。具体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08.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408.7万元,已计入公司2021年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2–032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乐农化”)
2、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乐香料”)
本次担保最高限额:
1、为丰乐农化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2、为丰乐香料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6,167.5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的融资能力,满足其业务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同意2022年度继续为丰乐农化、丰乐香料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经测算,为丰乐农化提供担保30,000万元;为丰乐香料提供担保1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本项担保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文件,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胡华海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新化学物质进口;粮食收购;食品生产;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服务;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蔬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新鲜蔬菜批发;休闲观光活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丰乐农化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或有事项指公司以丰乐农化部分资产作担保进行保全置换,以解封公司被冻结基本账户和被查封土地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丰乐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05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金劲松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卫生用品类(抗抑菌剂)、护肤类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化品)生产、加工、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农产品、袋装种子、 粮油、棉花、日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丰乐香料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丰乐香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均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可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其良性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够控制,为其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风险很小,同时可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2年度,公司累计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000万元,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36%。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2–03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分别以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4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费皖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4月20日巨潮资讯网 htp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4月20日巨潮资讯网 htpp://www.cninfo.com.cn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丰乐种业在2021年度的经营水平和运作状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内容详见4月20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2–033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乐种业”)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仍有效(详见2021年4月28日公司2021—031号公告)。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主体:丰乐种业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三)投资金额: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亿元。
(四)投资品种:投资对象是全国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各类银行理财产品196笔,其中理财到期赎回143,280万元,未到期理财0万元,共取得理财收益123.19万元。详见下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