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因继承(a注册会计师因继承其祖父的遗产)
证券代码:002167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于2020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金额共为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其中预计将涉及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全资子公司乐昌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昌东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三年。
2、拟为全资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东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三年。
3、拟为全资子公司耒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耒阳东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乐昌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乐昌市坪石镇石灰冲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综合楼二楼,主要业务是二氧化锆、氯氧化锆生产。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乐昌东锆总资产63,394.48万元,净资产11,122.3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4,431.67万元,净利润-1,172.97万元。
2、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5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主要业务是海绵锆生产。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朝阳东锆总资产46,264.92万元,净资产14,417.1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225.55万元,净利润320.70万元。
3、耒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阳市耒中水电站,主要业务是电熔氧化锆生产。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耒阳东锆总资产125,41.72万元,净资产4788.2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6785.91万元,净利润33.8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
2、担保金额:为乐昌东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耒阳东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3、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乐昌东锆、朝阳东锆及耒阳东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担保交易事项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180万元,系公司为朝阳东锆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1.37%,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7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华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6000余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超过140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三)业务信息
大华所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总收入为人民币170,859.3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49,323.68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量为240家。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刘华忠,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继承,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华忠先生、廖继承先生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2020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