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4则股权变更批复,同意浙江温州鹿城农商行受让温州至园贸易有限公司、王苏春持有的纳雍富民村镇银行420万股股权、200万股股权,受让完成后,该行合计持有纳雍富民村镇银行314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52.33%;
同意浙江温州鹿城农商行受让吴静、王刚辉、欧晓燕等股东持有的大方富民村镇银行共计594万股股权,受让完成后,该行合计持有大方富民村镇银行2862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53%;
同意浙江温州鹿城农商行受让浙江雷索斯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罗冰、周晓利等股东持有的金沙富民村镇银行共计600万股股权,受让完成后,该行合计持有金沙富民村镇银行312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52%;
同意浙江温州鹿城农商行受让韩琪持有的长顺富民村镇银行500万股股权。受让完成后,该行合计持有长顺富民村镇银行280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5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