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之后 佛山发文称房屋被征收可选择房票等方式安置

2024-01-12 11:41:42 来源: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在第四章补偿与安置中明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房票等方式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房屋或就近地段房屋。

需要一提的是,1月4日《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月5日,广州市荔湾区发行了全市第一批房票。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所谓房票,其实也是货币补偿的一种方式,不过不是直接给拆迁户发钱,而是根据补偿标准和被拆房屋的评估价值后,给予购房券,拆迁户们拿到这张券,再去一定的区域、板块换房。对市场来说,其好处是能把拆出来的需求,定向引导到楼市里;对开发商来说,可以定向去库存;对于改造主体来说,不用建设回迁房,免去了临迁费;对于政府来说,改造腾出空间,可以落地公共设施和保障房。

值得注意的是,1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明确指出,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质押融资、违规套现。最长使用期限为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18个月,到期后,未使用部分被征收人可向核发房票的区政府申请兑换成货币,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

房票全市通用,可跨区购买“房源超市”中的房屋。增加了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源的范围,化解了复建区建设的不确定风险,可以让被征收人根据自身需求和喜好,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房源超市”中自由选择合适的物业类型、户型、面积、位置等,满足了被征收人更加灵活、多元和个性的需求,也可以推动广州现行房地产市场去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