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作者:杨然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浮动范围由0.65至1.35扩大为0.5至1.5。自2020年9月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以来,“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实现。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为何要扩大商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会对消费者和保险行业造成哪些影响?
车险是关系到我国4亿车主切身利益的民生险种。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两年多来,不少车主享受到了车险产品“加量不加价”的改革红利。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消费者车均保费为2784元,较改革前大幅下降21%,87%的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为车险消费者减少支出2500亿元以上;保障程度明显提高,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交强险保障金额由12.2万元提升至20万元。
2020年9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至1.35,并明确将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扩大商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并非意料之外,而是早就列在了车险综合改革的“日程表”上。商业车险价格主要受到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的影响。其中,自主定价系数由各财险公司根据车型、车主年龄、驾驶习惯、行驶里程、销售渠道等多个因素自主设置,是财险公司行使自主定价权的主要途径。
扩大商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是将定价权更多下放给保险公司,以渐进方式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有利于健全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保险公司创新活力。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对于不同的车型、不同的用途、不同的消费者来说,保费浮动会比较大;风险高者保费更贵,风险低者保费更便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表示,这有利于引导车主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真正发挥保险定价的激励机制。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或能享受到更多的保费优惠,相反,经常出险、报案的车主也会面临保费继续上调的情况。此外,11%的车险保费上涨空间,也让财险公司在承保出租车、大货车、搅拌车等营运车时,可通过提价来熨平高赔付风险,缓解以往保费与承保风险不匹配造成的营运车投保难问题。
记者采访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车险综改后车均保费呈现下行趋势,赔付在成本中占比不断提升,保险公司通过已有的投保理赔数据综合分析,对原有客户群体进一步细分,增强了精准定价能力。这对保险公司实现承保盈利目标越发重要。
与此同时,头部险企通过“价费联动”方式优化精算定价能力。“价费联动”要求车险定价过程中将业务维度进行细分,在调整定价的同时结合费率配置水平,也就是根据业务质量进行资源配置,实现成本的精准投放。对赔付率低的优质客户给予更高的费用率,利用费用杠杆引导主动风险筛选,实现承保管控联动。
“对保险公司来说,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倒逼保险公司升级经营模式,从传统的‘两率’(费用率、手续费率)竞争,转向‘两力’(风险定价能力、客户服务能力)竞争。”陈辉建议,要鼓励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减量、定价机制等产品服务的创新,鼓励保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如对高风险车型的承保;同时,要注意约束保险公司无序竞争行为,避免陷入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