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发票(鞍山发票中奖查询)
到加油站给加油卡充值后,不能直接开具油品发票了!26日,记者从中国石油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处了解到,从11月1日起,市民去中国石油各加油站给加油卡充值后开具的发票为不征税、无油品品号的“预付卡销售”发票,如开具油品发票,需在消费时或者消费后统一根据实际消费品类和金额开具发票。
26日上午,在中国石油太平加油站里,不少顾客正在排队为自己的加油卡充值。“充1000元,再帮我变更一下加油卡的发票类型。”一名顾客说,“听说过两天加油卡充值开发票要改革,充值只能开具预付卡销售发票,消费后才能开具油品发票,所以我今天先变更一下我加油卡的开票类型。”据工作人员介绍,前段时间已经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从九月份就开始向顾客介绍加油卡发票开具改革的相关事宜,“我们工作人员已经通过微信群、现场介绍等方式,告知顾客从下个月起只能在消费后开具油品发票,顾客需要变更加油卡类型,也请他们在近期到店尽快完成卡类型变更。”
据中国石油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1年11月1日起,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全省所属加油站将正式全面启用加油卡充值开具“预付卡销售-成品油(卡)”普通发票。届时,对于开票类型为“充值后发卡地开普通发票”的加油卡,充值时一律开具“预付卡销售-成品油(卡)”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再开具“成品油**品号”发票。如客户不选择“预付卡销售-成品油(卡)”发票,可通过变更加油卡开票类型为“消费时消费地单笔开普通发票”或“消费后发卡地统一开具发票”。在消费时或者消费后统一根据实际消费品类和金额开具发票。需要进行加油卡开票类型变更的顾客,请在11月1日之前到加油站卡部网点及时进行咨询和变更。全媒体记者 田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