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招办网(甘肃省招办官方网站)

2022-04-22 20:47: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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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

招聘学科教师2173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开展人事人才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0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解决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科性教师紧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我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217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共计招聘教师2173名,具体包括:州直194名(临夏现代职业学院80名、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15名、临夏中学高中部15名、临夏中学初中部60名、临夏回民中学15名、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9名),临夏市320名,临夏县420名,康乐县60名,永靖县15名,广河县172名,和政县206名,东乡县396名,积石山县390名。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和相应资格要求

1.幼儿园: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学段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小学: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3.州特殊教育学校:从甘肃省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部分特殊教育专业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4.初级中学: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5.普通高中:从甘肃省户籍未就业的各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或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6.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从甘肃省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中职公费师范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部分岗位招考时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户籍要求等其他条件。

3.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近三年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各类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陆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9年6月11日8∶00-6月17日18∶00登录临夏教育信息网(jyj.linxia.gov.cn),进入“2019年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招聘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打印《2019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用。

4.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期间,每日通过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公布所有岗位报考人数及审核情况。

(二)准考证

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7月8日8:00-7月1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9年7月13日在临夏市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公费师范生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教育基础知识(50%),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国家公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公布。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

4.确定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缺考、违纪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国家公费师范生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教育信息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通过审核有关证件及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认真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相关证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与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后,按程序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各用人单位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发布,州教育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19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策咨询电话:

1.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6218141

2.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930-6312398

联系人:马 麟13993090979 贺海龙18919303568

3.临夏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3222157

联系人:康颖15293005600 杨志彬15120560373

4.永靖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8832243

联系人: 王显强18009301113 苏宗义15390613721

5.广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622029

联系人:马志明18919300053 马小俊13830116681

6.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521040

联系人:鲁文炳 18794069718 李 健18793088808

7.康乐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4421366

联系人:张德华13993054532 董尚虎15009306676

8.东乡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930-7123686

联系人:赵国胜13993038553 马芬花13993019216

9.积石山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7721245

联系人:周学林 15293886288 韩吉文18093019529

10.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招办电话:0930-6230895

联系人:陕子荣13884012121 贾汝锐13830138925

11.临夏回民中学办公室电话:0930-6283937

联系人:董 沛1393039312 陆 永13993032416

12.临夏中学办公室电话:0930-6212912

联系人:张自辉13519301061 周占海13993078682

13.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电话:0930-6292158

联系人:马海虎13909300367

2019年甘肃平凉灵台县公安机关

招聘辅警30人公告

根据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需要,依据《灵台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经2019年6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灵台县户籍且在灵台县长期居住的居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6月1日之前,1989年6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及有专业特长的人员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

(五)身心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狙击、排爆、突击、侦查、救生、防爆安监、破拆、特种车辆驾驶(持A2以上驾驶证)等特殊技能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部队除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有吸毒史的;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共5天时间(不含周六、周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灵台县公安局(西城区)办公楼二楼大厅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9年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和复印件及报名表、个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邀请灵台县人民医院医师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身高、视力等方面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现场通知本人。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试

由县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试共3个项目,分别是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跑,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现场通知本人。

(二)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时现场查验核对本人身份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考官由县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五、体检

按照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县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组织进行补充体检和考察政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工作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聘期三年;正式聘用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身份及工资待遇

(一)身份。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

(二)工资待遇。

1.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工资的发放和晋升按照《平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标准执行。

2.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2800元。

3.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所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33-3625301(县公安局)

15097081599(罗警官)

13830349569(姚警官)

灵台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2019年甘肃天水秦州区招聘

交通协警和反恐队员130人公告

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反恐维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有序的道路交通和治安环境,现面向社会为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公开招聘100名交通协警和30名反恐队员,并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这次公开招录的交通协警和反恐队员,是公安机关“特定非执法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交通警察和反恐民警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巡逻、重要地点屯警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职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统一着省公安厅规定的制式文职人员工作服,佩戴文职人员标志,不配备警械武器。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区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人员职数、条件、招聘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职数

在天水市秦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协警10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反恐队员3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并参与管理。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公安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坚持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校正视力4.8以上,具有适应所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4月之前至1989年4月之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为35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具有秦州区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与操作。退伍军人文化程度放宽为高中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是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四是其它不能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招聘人员工资暂为2300元/月,不再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所需工资由区财政拨付,劳务派遣公司统发。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以派遣用工的方式由区公安分局分配岗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险”费用按国家政策执行,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情况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天水市秦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莲亭路94号,反恐大队院内四楼报名。

四、考试、体检、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在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秦州区人社局公示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以中长跑为主,辅助其他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在相关网站公示聘用人员名单。

五、培训上岗

聘用人员到区公安分局报到,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培训后按具体分配岗位到岗,从到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8887316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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