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国税网上申报(连云港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并整合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全市通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一)税费事项全市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打破区域限制,纳税人缴费人可自主就近选择本公告所列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清单》内通办事项。
(二)《清单》包括套餐服务、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报告、税费申报、税费缴纳、证明开具、纳税人类型、税收优惠确认、退(抵)税(费)、综合服务事项10大类166个税费事项,《清单》由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通办地点
(一)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驻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驻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栖霞路111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盛世路8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东海县税务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晶都大道28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第二层北区)
(七)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泰州北路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
(八)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驻徐圩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合作路100号)
(九)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驻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三、通办方式
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全市通办税费事项的受理及资料采集流转。全市通办业务中需要使用税务机关印章的,由出件机关加盖统一编号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业务(通办)专用章。
四、其他事项
凡纳税人存在欠税、欠缴社保费、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案件未结案等情况,或属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非正常户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税费事宜,不能办理通办事项。
本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12366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5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总局、省局关于加快推进税费服务一体化运行的相关要求,推动营商环境评价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双提升”,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首批梳理了10大类166项税费事项,并整合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全市通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纳税人缴费人可自主就近选择本公告所列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清单》内通办事项。本公告的税务机关依照全市通办要求,依法受理相关税费事项。
二、关于文书出具的说明
各办税服务厅出具的文书统一加盖: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业务(通办)专用章,不改变原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三、未在《清单》列明的税费事项如何处理
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清单》以外事项,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或者选择线上渠道办理。
四、哪些情形下不适用全市通办
凡纳税人缴费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全市通办,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一)存在欠税、欠缴社保费、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案件未结案等情况。
(二)所属期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
(三)非正常户。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连云港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