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吊销(二级建造师证吊销后多久才能考)

2022-04-21 05:48:02 来源:

二级建造师证吊销(二级建造师证吊销后多久才能考)

2021年12月13日,住建部下放了一条《建督罚字〔2021〕64号》,主要是对一工程项目经理所做的处罚,但是一看其工程项目就发现大有来头。这起项目就是天津粤翠名邸项目,这起项目从16年入市到现在,历时5年,总共导致18栋楼拆除重建,损失上亿元。

在该行政处罚中,该项目经理主要涉及到“履责管理不到位,并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问题。因此吊销了该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终身不予注册。

该项目从16年入市一跃成为天津梅江最热门的板块,但从18年爆出存在质量问题,就让其身陷漩涡。2021年7月2日,住建部就下发了一起《建督罚字〔2021〕40号》,追责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主要原因是混凝土强度未达标,导致18栋楼拆除重建,也因此处罚施工总承包单位,从一级资质降为二级资质。

在这个过程中,施工企业存在一些问题:

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未履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未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存在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导致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

该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后也引发了后续问题的出现,在文件中多栋楼层出现问题,从建设成本来看,对建设单位来说主体项目基本完工的项目要全部拆除,其损失金额高达2亿元。除了损失金额,其建设单位负责人也遭到任免。

像这种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而被拆除的建筑不在少数,虽然在该案例中施工单位得到了相关处罚,但从其中存在的问题来看,施工单位在一些工程建设环节中的责任的缺失,但是具体是哪一环节,哪一方的缺失,导致了这样的情况,其具体情况却不得而知。兹认为质量事故不但除了要落实到责任方、负责人,还要落实到环节、实际操作人。搞清楚其中的利益链,从中规避才能有成效。那从这个项目中,我们能得到哪些启发呢?

1、责任主体缺失

从工程建设的组织关系来看,只有建设单位参与了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无论是施工、建立、勘察、设计、监理都只是参与了阶段性的建设活动,按照这个组织形式,建设单位应该工程质量负全责,但是在实际中,建设单位只是一个组织、管理协调单位,难以对工程质量负责,

2、真正的责任主体不突出

虽然建设环节的每一方都负责各自活动的质量,但是在实际的建设工作中,还包含分包商、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这些主体往往都不通过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而是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这样下来,总承包单位就无法从实际建设活动对其产生约束能力。虽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负责,但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工程质量的事故,总的来说就是,没有明确真正的责任主体。

3、工程整体质量控制被割裂

一个项目的落地到建设完成,始终都是一个有机整体,例如:设计问题决定工程质量的根本,施工质量再好,如果设计先天不足则质量问题无法避免。每个环节应该是有机结合,但是长期以来,各方责任主体相互独立且无隶属关系有,有无合同关系,就很有可能导致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