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情与理的名言)

2022-04-16 13:56:27 来源:

情与理(情与理的名言)

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第九章 情与理

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上一章韩非子告诉我们“刑赏分明”的好处就是“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等不到刑罚的到来,民众就服从做事了。这里的“民从事”应该译为民众就会自觉遵守法规依法为事。当然译为“服服帖帖做事”也是一种对法制的敬畏表现,但绝没有强迫压制的意思。

“刑赏分明”是法家“秉法为善”的具体做法,也是国家律法与社会民众最为紧密联系的地方,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与安全,继而也就关系到了国家的利益与安全。韩非子先讲人性民情,就是要告诉君主在制定“刑赏有分”的标准时,要依据人性民情,最广大民众才是区分标准的最大公约数。否则,就是“持异而分”区分的标准不统一,是因为顾及的利益团体太多,无法达到标准统一,自然刑赏不分,达不到“治乱”的目的。

“刑赏分明”让民众知道该罚该赏,并且严格执行,民众自然就会重视法治,对法制产生敬畏之心。“敬畏”之心,是一切意识思想的最想也是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只有产生了敬畏,才能约束与规范民众的行为与心灵。不管是宗教教义,还是主义与思想,都是想让信众产生敬畏之心,只有这样才能让教义与主义思想具有力量,并使民众自觉地规范自己,约束自己。

世间的一切邪恶之为,都是没有敬畏之心的结果。中华民族之所以连续不断地发展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对宇宙自然的敬畏,对生命的敬畏,对人性的敬畏,对秩序规则的敬畏。对自然的敬畏才有了道家天人合一的思想,才有了我们今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才有了我们国家今天的生态环境,这是造福子孙造福全人类的伟大的功绩。对自然的敬畏,才有了我们民族伟大的文化与思想。

对生命的敬畏,对人性的敬畏,才有了我们宝贵的“为民”思想,才有了依法治国,为民立法为民分刑的思想,国家才得一次又一次的从乱走向治。所以韩非子说“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意思是:因此,那种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善于把禁止奸邪作为急务。

从“治乱”走到“至治”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治乱只是恢复秩序与规则,而“至治”是走向富强。国家富强,民众安康,需要一个发展过程,更需要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这就需要禁止一切破坏行为,韩非子提出“善以止奸为务”就是最好的办法,用最快最直接的方式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国家发展最怕战乱与混乱,一切发展规划都会被打断,一切发展成果都会被打烂。所以要实现国家富强,就必须首先要“止奸”才能达到“至治”。

对于为何要“止奸”,韩非子自问自答,他说“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意思是: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禁止奸邪的法律是和人情息息相通,和政理紧密相关的。回答得很实际,与自己的思想一脉相承。不管是刑赏分明,还是止奸为务,出发点都是为了“治乱”,落脚点都是为了民众,目的都是为了理政顺畅,所以韩非子才会说“通乎人情,关乎治理”。民事与国事本就是一回事,人情与治理的基础与原则本就是相同的。

人人都想拥有财富,人人都想让自己的财富得到保护,不想被他人侵占,这就是人性,也就是人情。而侵占他人财产只有奸邪之人才能做得出来,所以“止奸”是通乎人情的,与人人有关。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主政府都想社会安定和谐,于己于民都好,这也是人情,更是政情。而破坏安定扰乱治安的也只能是奸邪之人,所以“止奸”关乎政理,关乎于每一位公职人员,更关乎于民众。

【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

不管是治理国家,还是治理公司,首先要“治乱”,治乱就要奖罚分明,职责明确,执行严格。不管是国家还是公司,如要发展壮大,就要通过坚决地“止奸”禁止并清除一切阻碍公司发展的负能量,创造“至治”环境,集中精力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