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间,万科发布公告称,拟发行CMBS。
公告显示,拟向六家子公司提供14.35亿元的借款,其中四家是持有经营性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两家是负责经营管理前述部分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将前述的14.35亿元股东借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华泰资管鹏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万科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符合发行CMBS一般商业惯例的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CMBS的期限不超过18年(3+3+3+3+3+3年),每2年附公司提前赎回及终止权,每3年附投资人回购权/回售权及票面利率调整权。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但不能直接用于支付土地款。
六家子公司分别为北京联星房地产、北京翰御、北京万御、北京芮驭、福州万磊和福州万科商管,均为万科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其中,北京联星持有北京奥林项目,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为8.64亿元;北京翰御持有北京住总万科广场3号楼的部分物业,与北京万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为1.2亿元;北京芮驭持有北京住总万科广场4号楼的部分物业,与北京万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为1.2亿元;福州万磊持有福州白马路万科里,与福州万科商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为3.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