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并实施《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要求,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每天3时至24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通知明确,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氢燃料电池车辆等不受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