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10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工作正式启动,苏州、厦门、长春、宁波等30个市(区)纳入首批试点。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探索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1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两部门拟在2023~2025年,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在2023年,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通过开展城市试点,两部门将以城市为对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每个城市试点期两年,对于首批试点城市,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12月为实施期第一年,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实施期第二年。奖补资金分期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