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支持文旅企业加快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新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或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支持中小微文旅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并履行年报义务的文旅企业,给予适当奖补。
通知明确,支持文旅赋能城市更新。统筹城市更新与旅游资源、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对新获评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