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关于贷后催收的相关标准正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拟进一步加强对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就在日前,催收巨头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雄集团)宣布停业,引起业内关注。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消息,该协会5月份曾在北京召开“催收国家标准研制与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会,该协会在会上介绍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以下简称《催收标准》),该标准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要起草,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催收标准目前还在征言
所谓“催收”,指的是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金融从业机构或第三方催收机构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提醒催告通知服务。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5月15日消息,该协会曾在北京召开“催收国家标准研制与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会,来自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专业催收机构等十余家行业代表性从业机构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该协会介绍了《催收标准》的研制工作,与会人员对催收标准逐条进行了讨论,就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外包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等催收标准的核心内容基本达成共识。与会人员还紧紧围绕促进催收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下一步,该协会将积极推动发布催收标准,并同步研究催收从业机构执行标准的评估评议工作,逐步建立催收业务的自律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催收标准》版本,该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的金融从业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也可为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参考。
在催收对象方面,《催收标准》特别提到,不应对无关第三人催收,还对催收时间和频次作出了规定。比如,不应在每日晚21时至次日早8时对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催收,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等另有约定的除外;催收人员应严格控制电话催收时间及频次,不得频繁骚扰债务人、相关当事人及无关第三人。
此外,《催收标准》还提到,金融从业机构及合作第三方催收机构应使用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在本机构预留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开展催收;在合法、合规、合理范围内,可借助债务人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开展催收;不应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开展催收。
据悉,上述《催收标准》由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拟实施日期为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催收行为规范应把握好度
事实上,《催收标准》酝酿已久。《催收标准》的编制说明显示,该文件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19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标准之一(计划号:20194407-T-320)。据悉,该文件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起草,协作起草单位包括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百信银行、网商银行、阳光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小赢小贷等机构。
针对《催收标准》未来的落地,全国著名小微信贷专家、中国小微信贷机构业务创新合作机制发起人嵇少峰对每经记者表示,主要对从事消费信贷的机构有重大影响,包括银行、消金及部分互联网小贷公司。“催收行为的规范,会带来催收成本的增加和催回率的下降,相关机构或适当提高客户准入门槛,以减少逾期和损失。”
嵇少峰进一步指出,监管部门也应注意,过于严厉的催收限制,有可能滋长逾期客户的不良心态,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贷损失,进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监管部门对催收行为的规范,应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尺度,努力实现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日前,催收巨头永雄集团宣布停业,引起业内关注。5月25日凌晨,永雄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突然发布《告全体员工书》,宣布从25日起停业。永雄集团称,该集团多地分公司数名工作人员被警方带走调查。该消息引起了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