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可适度提高个人养老金年度缴纳上限
5月21日,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表示,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实际参加人数不及预期,需要综合考虑其定位,不断从制度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入手,以维护其可持续发展。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自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以来,浮现出建立账户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例低、已缴费人数占建立账户人数比例低、产品供应不均衡、选购渠道不畅、民众参保意愿不强等问题。为此,如何提升该制度的吸引力成为市场焦点所在。
“吸睛”容易“吸金”难
作为我国养老体系的第三大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自落地实施以来备受社会关注。数据显示,截至3月份,合计3038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储存总额182亿元,购买产品总额110多亿元。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丰富我国个人养老金市场产品、增强个人自助式养老能力、活化个人资本储值保值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2日,个人养老金可投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数量分别为149只、33只。据中国银保信最新披露数据显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已扩容至32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3038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同时,仅约900多万人完成了资金储蓄,人均储存水平2022元。《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影响实际参加人数远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或来自投资者对于产品预期收益的担心。
一位在北京工作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对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收益和风险都不太了解,并且产品的封闭期较长,所以不太愿意购买。”另外,同样在京工作的王先生则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时就已在银行开通个人养老金账号,并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缴费,但由于自身收入原因,个人养老金虽有税收优惠,但节税额度较少,不具备吸引力,以后不准备继续缴费了。”
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呈现出的“吸睛”容易“吸金”难的问题,张依群分析表示,首先,自助式补充养老模式的社会认识不足,未被居民广泛接受;其次,个人养老金制度设有缴纳上限,因此资金集聚能力有限,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第三,递延型税收政策虽然减轻了当期税收压力,对鼓励缴纳养老资金有一定好处,但同时也增加了后期领取时的税收压力,税收优惠并不明显。
明确预期增加产品供给
众所周知,家庭部门是庞大的“净储蓄”部门,如何将家庭财富存量转化为长期投资,是资本市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的一个基础性工程,而个人养老金制度或可视作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抓手。
“个人养老金制度不仅有可能改变我国养老金体系结构,而且或会改变我国家庭理财模式及资本市场生态。”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人群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不包括已退休人员),粗略估算,目前有资格参加个人养老金开户缴费的人数约为7亿人,可形成巨大的资金规模效应。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此突出背景之下,进一步提升其吸引力,增加实际参与人数或更加刻不容缓。
针对预期收益不明朗的问题,张依群建议,明确当期递延和未来领取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在规定额度之下实行免税,让缴纳者有明确收入预期。同时,可适度提高个人养老金年度缴纳上限,提高缴存额度,鼓励有能力的人多缴多得,增加个人资本积累和银行资产总量。另外,需要强化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基础养老金账户的有效对接,增强社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联动效应,简化操作手续,积极调动社保、银行、个人三方积极性。最后,离不开加大个人养老金制度宣传,让更多人充分理解和认识个人养老金对个人理财和未来生活的益处。
“个人养老金制度优化,既有赖于税收优惠力度和结构等政策支持,也对有关机构能否提供丰富的养老金融产品以及生命周期的账户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因此需要在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和投资管理方面进行更多探索,实现产品多样化和适老化。
“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未来收益预期,因此制度设计要紧紧围绕稳定和增加个人养老金收益来推进。”张依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