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汽车讯 2 月 26 日消息,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现已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登记在本人名下 6 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标准给予每辆车 1000—3000 元的资金补贴。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支付额 10%、最高 1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今年 1 月印发《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称,加快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具体措施包括:
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测试场),按照项目投资额的 30%,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支持企业研发智能车控、智能座舱、智能驾驶、车端网联等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配套产品,给予最高 300 万元补助。
全新新能源乘用车研发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对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研发奖励给予最高 800 万元奖励,对新能源车型公告检测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
对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取得用于垫付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专项融资产品,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贴息补助。对建成投入运行并符合补贴标准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