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考试(广东省司法考试时间)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9月28日,司法部发布最新通知,确定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将在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
当天,广东省司法厅以视频方式组织召开了全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0年考试组织实施情况,结合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2021年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强调,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全链条风险研判,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人员安全。要不断加强考试队伍管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做好视障、残疾、孕妇、高龄等特殊考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坚决打击考试违纪违法行为,以组织实施好考试工作的成果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陈旭东指出,国庆佳节即将到来,各单位要坚守安全底线,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升个人安全防护意识,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还发布了《广东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和注意事项告知书》,提醒考生应于考前14天(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
考生须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并听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直接从国(境)外进入广东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提前入境准备,并按当地现行防疫隔离政策执行。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0月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