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场秩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场安排)
嗨喽~小赛来给大家问好啦!
2021年的二建考试即将开考,本月共有两个批次的考试,分别是在22、23日和29、30日。各位小伙伴一定要牢记自己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近日,又有几个地区发布了二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赶紧跟着小赛一起来看看吧!
西藏
根据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确保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按要求遵照执行。
一、考前监测
考生考前一天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区外进藏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检测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90分钟达到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要正确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当日更新的“疫情防控行程卡”(见附件2),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区外进藏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每科目考试须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与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如参加二级建造师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考试承诺书。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并根据医护人员评估结果,须到指定医院就医的考生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
1.考试当天,考生体温≥37.3℃的,须出示考前7天内医院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隔离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在考前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2.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三、考生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遵守拉萨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并遵守拉萨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带口罩,在公共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期间,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带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到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规划好停车地点。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相应责任自行承担,并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根据国家和拉萨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二级建造师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附件:
1.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方式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5月7日
重庆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市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温馨提示各位考生,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您在参加考试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
一、考试信息
二、提醒事项
(一)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提示,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您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行车路线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有条件的建议您在考点附近住宿,以免误考。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提前出示准考证并做好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三)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的解释规定: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属于犯罪行为。
进入考室前,应配合做好入场安检,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须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以防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疫情防控
(一)根据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入检处出示。
(二)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准考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答题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时。
(四)考生在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考试前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将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并提前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通知公告。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4月30日
四川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5月15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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